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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加快主导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2018 年修订)》(彭委发〔2018〕9 号) 实施细则

政策来源:成都市彭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9-01-01 | 8946 次浏览: | 分享到:

● 申报材料

1.彭州市 2020 年度综性产业政策企业申报表;

2.2020 年度综性产业政策兑现企业承诺书;

3.2020 年度综性产业政策兑现部门联 审批表;

4.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 税务机关出具的当年度完税证明;

6. 相关费用支出发票、汇款凭证等(复印件)(境外发票需提供银行付汇单);

7. 邀请函、相关 同、参展通知等(复印件);

8. 参展报告及展览期间照片等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 原件在审核、审计时使用。

● 奖励标准

按企业实际发生的项目展台展位费的 50%标准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两个展会活动,总计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 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1日—10月19日

● 政策咨询

国外展会:彭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外经外贸科

联系电话:028-83877081

国内展会:彭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商务博览服务部 联系电话:028-6043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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