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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 关千印发《成都市郫都区加快推进成都西部生活消费中心建设的支持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3-25 | 2997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文件

郫府发(2020 J 5 号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

关千印发《成都市郫都区加快推进成都西部

生活消费中心建设的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街道(镇)、区级各部门、各产业功能区:

《成都市郫都区加快推进成都西部生活消费中心建设的支持政策》巳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

2020 年3 月25 日

成都市郫都区加快推进成都西部生活消费中心

建设的支持政策

为加快推进成都西部生活消费中心建设,促进郫都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高端产业集聚能力和高品质生活配套水平,根据《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修订稿) X 成商务发(2017 J149 号入《成都市郫都区服务业2017—2022 发展规划》等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章总则

本政策支持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郫都区的独立核算法人企业,以及对服务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行业协(商)会、专业机构。

第二章提升生活消费供给品质

第一条鼓励打造生活消费新场景。

(一)对经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认定的生活消费新场景项目,认定当年桉项目实际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 万元。

(二)对经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认定的新建商业(产业)特色街区,认定当年按实际投入的20%给予街区整体运营单位不超过50 万元的补贴;对优化提升业态、环境等要素的商业街区,认定当年桉实际投入资金的20%给予运营单位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第二条鼓励发展首店经济。对新落户郫都区的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品牌店、旗舰店、体验店等生活性服务业首店,在正式营业当年按投资额的2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第三条鼓励商贸企业创优品牌。对新评为国家、省、市级示范称号的商贸企业,当年分别给予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四条鼓励景区创“A” 。对新评为国家5A 、4A 、3A 景区的,当年分别给予申报单位10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分别给予100 万元、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鼓励企业创“星”。对新评为五星级、四星级饭店

的,分别给予50 万元、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为五星级、四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30 万元、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六条鼓励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对新评为成都智慧旅游景区、饭店、旅行社的,给予10 万元、5 万元、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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