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需求引导项目。聚焦科学前沿和我市经济、社会、科技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重大科技需求,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考核目标以解决关键科学问题的原理、理论、效能、支撑技术等为主。
(二)支持对象
在蓉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省市备案新型研发机构或建有市级以上(含)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的科研人员,并具有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4年(含)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未主持过市级以上(含)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人员。
(三)支持标准
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经评审择优,给予自主选题项目最高10万元、需求引导项目最高20万元经费支持,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第六条 技术创新研发项目
(一)功能定位
支持在蓉各类创新主体面向重点产业、未来产业和城市治理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前沿技术研发,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支撑重点产业建圈强链、提升关键行业技术储备和带动未来产业超前布局。
根据功能定位,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1. 重点项目。主要聚焦重点产业(行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瓶颈问题和重大社会公益需求,突出重点突破,侧重新技术、新工艺(方法)、新产品的支撑引领作用。考核目标以关键核心技术指标、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为主。
2. 一般项目。主要面向产业(行业)共性技术和社会公益性技术需求,突出方向引领,侧重面上培育和布局。考核目标以主要技术指标、社会效益等为主。
(二)支持对象
在蓉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三)支持标准
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经评审择优,给予重点项目最高200万元经费支持,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给予一般项目最高20万元经费支持,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第七条 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
(一)功能定位
面向我市建圈强链重点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支持链主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或科技领军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单位,组建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集聚创新要素资源,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高效强大的技术供给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推动培育根植性强、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考核目标强调关键核心技术指标及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技术成果,注重应用推广成效,关注经济效益及成长价值。
(二)支持对象
我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或科技领军企业。
(三)支持标准
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经评审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经费根据项目的基础条件、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应用前景等因素综合确定,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