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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4-02-22 | 136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四川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3号)有关要求,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四川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修改意见(含修改理由)及联系方式等反馈我厅。通过单位反馈意见的需加盖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应手写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请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扫描pdf版和Word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28)86110567

电子邮箱:920328583@qq.com

邮寄地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邮编:610041


附件:1.四川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22日


附件:1.四川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意见反馈表.doc



附件1

 

四川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部署,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3号)等有关要求,加强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的统筹规划与组织管理,规范全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开展,完善高技能人才选拔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竞赛,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规范或特定职业(工种)技能要求,根据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结合产业发展、企业生产、生活服务和职业教育培训等工作实际,有组织开展的以考核操作技能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技能竞技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市(州)、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主办、参与主办及纳入省、市(州)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赛事计划备案管理的职业技能竞赛。

第四条  全省广泛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为引领、四川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全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市(州)级职业技能竞赛及专项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四川特色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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