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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4-03-19 | 32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3月18日

  

四川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数字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和供给,助力全省战略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73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大数据、智能制造、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工业互联网、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实施规范化培训和专业技术技能等级考核评价,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领域卓越工程师队伍,打造国内有影响力的数字人才高地,为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力争到2030年底,培养数字技术技能人才5万人以上,进一步夯实壮大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

二、培育对象

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数字技术领域国家职业标准的人员,均可参加相关职业培训,申报相关职业专业技术等级考核。

三、组织管理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和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负责本地本部门相关工作的宣传推动和管理服务工作。

(二)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培训机构目录的省内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明确的规定要求,实施规范化培训。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业考核,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培训合格证书。

(三)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目录的评价机构,对培训合格人员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进行专业技术等级考核,考核均合格的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网进行查询验证。

四、实施程序

(一)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机构按照数字技术领域相关国家职业标准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商评价机构确定专业技术等级考核计划和方案,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照职业培训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二)开展职业培训。培训机构发布职业培训公告,公开面向社会用人单位和高校招生,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明确的培训学时、内容和要求,开展“线上+线下”“理论+实操”培训,线上培训课时一般不得超过培训总课时的50%。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业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并在培训结业30日内将学员名单和培训情况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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