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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3-10-18 | 2020 次浏览 | 分享到:

2.加强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加强证照许可及产品登记管理,开展农资经营标准化门店建设。建立健全农资生产销售全程质量追溯管理机制,推进农药、兽药二维码标识管理,实现农资监管信息化。从严管控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网点,探索农药处方制度。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网络、电话、游商违法销售问题。(农业农村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广科学用药用肥。探索“肥药两制”改革,开展化学农药、化肥使用减量攻坚行动,推行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融合全程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探索作物专用肥套餐制配送、植物营养全程化管理等模式。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以下简称减抗行动),国家农安县规模养殖场全覆盖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其他涉农县(市、区)50%以上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农业农村厅负责)

(二)实施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工程。

4.构建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编制四川省农业地方标准建设指南,推动安全、质量、服务等标准制定,每年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20项以上,逐步集成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综合体。探索建立标准实施审查机制,每年开展省级农业地方标准运行评估工作。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制定企业标准、团体标准,争创标准“领跑者”。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事业单位等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制工作。(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每年开展一批省级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一批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选树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农业标准集成应用模式。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到2025年,建成经济作物标准化基地100个、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场150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区4个。(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到2025年,首批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市(州)2个、重点县(市、区)15个、生产基地130个。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培育与推广,打造“天府粮仓”品牌精品300个,建设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超市、专卖店100个。(农业农村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标准服务供给能力。鼓励农业(农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采取“农资+服务”“科技+服务”“互联网+服务”等方式,开展农业标准推广、绿色生产等技术服务。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模式,促进农业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鼓励发展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联盟,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绿色生产技术服务能力。(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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