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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四川省科普赋能涉藏地区科普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3-08-11 | 839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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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年度科技创新工作安排,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科技厅组织申报“科普赋能涉藏地区科普项目”,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无科研失信记录,原则上应为196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

2.同一年度,同一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3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新的项目申报。

3.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4.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项目申报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

二、申报流程

202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书模板可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

(一)申报身份获取。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书填报。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四)推荐单位要求。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审核,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推荐,向科技厅报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地方推荐的项目,由地方科技部门形成推荐意见后,向科技厅报推荐函。

三、申报时限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20日18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8月20日18时自动关闭。

四、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寄送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科技厅304室;联系人∶黄文超028-86718520。

五、申报咨询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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