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实施科技金融资助是进一步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完善我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成本,撬动社会资本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2017-2019年3年来,累计支持科技金融资助18708.22万元,实施项目1949个。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放大效应,有力缓解了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科技金融资助有必要继续实施。
结合科技金融资助实施实际,为进一步解决科技金融资助部分存在的项目小散问题,提高科技金融资助项目资金拨付效率,市科技局在原《成都市科技金融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16〕165号)的基础上,重新起草了《成都市科技型企业科技金融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按照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国家重要科技中心的意见》(成委发〔2018〕25号)、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成委发〔2018〕10号)的文件精神,突出发展科技金融,结合科技金融资助实施实际,起草制定了《办法》。
在文件制定和起草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等市级部门以及相关金融机构、科技企业意见建议,经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办法》并于2020年3月31日印发。
三、主要内容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办法》共7章十六条。包括《办法》的制定依据、支持范围、支持对象、申请程序等内容。
(一)明确科技金融资助的对象和范围。
本办法所称科技金融资助是指为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作用,对我市科技型企业和青年大学生创业团队(含入选国家、省、市各级人才计划的各类人才)在创新创业活动中为获取社会金融资源支持而给予的经费补助,包括天使投资补助、债权融资补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等。对于支持对象,明确提出对入选国家、省、市各级人才计划的各类人才进行优先支持。
(二)主要内容。
1. 天使投资补助,对获得投资机构天使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给予所获天使投资额10%,最高100万元的经费补助。
2. 债权融资补助,对科技型企业和青年大学生创业团队(含入选国家、省、市各级人才计划的各类人才)以自身的信用、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金融机构信用贷款给予的经费支持,包括贷款利息补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助、担保费补助、信用评级补助等。(1)贷款利息补助:对科技型企业贷款利息补助按照获得贷款时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贷款利息额的30%、每户每年总额最高30万元的标准补助,补贴上限由原来的50万元调整到30万元;对在成都创业的青年大学生团队,对其发生的贷款利息给予全额贴息支持。(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助:对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科技型企业,给予其实际发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费用的50%、单笔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10万元的经费补助。(3) 担保费补助:对通过融资担保公司获得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的科技型企业,给予其实际发生担保费用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20万元的经费补助。(4) 信用评级补助:对参与信用评级的科技型企业,给予其实际发生信用评级费用的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5万元的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