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通过5-8年时间,电力装备供给结构显著改善,保障电网输配效率明显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及示范应用不断加快,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基本满足适应非化石能源高比例、大规模接入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要。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能力累计超过2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备供给能力不断提高,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备满足12亿千瓦以上装机需求,核电装备满足7000万千瓦装机需求。
四、重点任务
《行动计划》重点围绕火电装备、水电装备、核电装备、风电装备、太阳能装备、氢能装备、储能装备、输电装备、配电装备、用电装备等电力装备10个领域,提出六项行动。
(一)装备体系绿色升级行动。统筹发输配用电装备供给结构调整,聚焦火电装备、水电装备、核电装备、风电装备、太阳能装备、氢能装备、储能装备、输电装备、配电装备、用电装备等电力装备10个领域,围绕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加速发展清洁低碳发电装备,提升输变电装备消纳保障能力,加快推进配电装备升级换代、提高用电设备能效匹配水平,推进资源循环利用。
(二)电力装备技术创新提升行动。坚持创新驱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产业创新体系和产业发展生态,推动产业集群发展,不断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在电力装备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建设一批创新平台,培育一批产业集群。
(三)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行动。深化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加快电力装备产品形态、研发手段、生产方式与服务模式创新变革,推进数字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在电力装备领域培育若干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和示范园区。
(四)技术基础支撑保障行动。以市场为主体,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完善产业技术服务体系,引导产业规范发展。
(五)推广应用模式创新行动。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推进应用创新和推广,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在电力装备领域建设3-5家试验验证平台,开展典型场景应用试点,培育形成一批优质品牌。
(六)电力装备对外合作行动。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围绕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深入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鼓励优势电力装备企业以多种方式加快走出去。加强国际产业合作,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五、保障措施
为保障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完成,《行动计划》提出四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作用,建立覆盖研发、制造、应用及服务等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强化央地联动,指导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措施。发挥行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助力创新发展、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政策落实,加强行业自律,强化安全生产。依托高端智库、研究机构等开展深入研究,提供重要决策支撑。二是强化财税金融支持。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电力装备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等金融服务。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等支持电力装备发展。三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联合企业、科研院所等培育高端研发、技能及管理人才。引导专业服务机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一批高端复合型人才。优化人才引进机制,建立健全人才激励制度,鼓励企业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四是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强化舆论导向,加强典型项目、典型经验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鼓励地方政府、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联合举办电力装备展会论坛,发挥世界清洁能源装备大会作用,搭建国际交流展示合作平台。发挥权威优势媒体平台导向作用,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强化电力装备质量品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