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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促进蜀绣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及《成都市郫都区促进蜀绣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政策来源:区经信局 | 发布机构:区经信局 | 发布时间:2024-12-25 | 5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推动蜀绣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牵头起草了《成都市郫都区促进蜀绣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及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求时间

即日起——2025年1月24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将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或书面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至成都市郫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新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处,并注明反馈人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

联系人:谢  君

联系方式:63948004

电子邮箱:316877930@qq.com

邮寄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街道红旗大道北段221号

邮政编码:611730

 成都市郫都区促进蜀绣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郫都区促进蜀绣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郫都区促进蜀绣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动蜀绣产业集聚,培育蜀绣领军企业,打造蜀绣产业生态链,促进蜀绣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蜀绣产业发展现状及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产业集聚发展

1.鼓励蜀绣产业集聚地企业投资建设(新建、改建和装饰装修)蜀绣博物馆、展厅、工作室、陈列馆等公共设施,在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满1个月后,经主管部门认定,按建设投资的50%给予企业建设补贴,单个项目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经信局、属地街道(镇))

2.对入驻蜀绣产业集聚地开业并经营满1年及以上的蜀绣企业或行业商会,按照最高30元/平方米/月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属地街道(镇))

3.支持蜀绣集聚地企业聘请行业专家、领军人才等研究蜀绣技艺、针法、纹样,研发蜀绣教材、课件,开展蜀绣技艺数字化传承、培训等,经主管部门认定,按年度实际投入的80%给予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经信局、属地街道(镇))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4.对年销售收入达50万元及以上的蜀绣生产企业,按获得市级扶持资金的50%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的区级配套补助。国家、省、市蜀绣工艺美术大师或蜀绣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入驻蜀绣产业园区成立公司满1年及以上,且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销售额5%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蜀绣生产企业,按照市级扶持资金的50%再分别给予15万元、25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文体旅局)

5.鼓励蜀绣企业与时尚、旅游、影视、游戏、家居、家装、食品等相关企业跨界融合,推出融入大众生活的蜀绣相关产品,经主管部门认定,按与相关企业结算金额的5%给予蜀绣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文体旅局、区商务局)

三、支持人才队伍建设

6.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首席技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企业 15 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建设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7.对蜀绣产业集聚地新全职引进的国家、省级蜀绣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对新获得国家、省、市蜀绣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人员,按获得市级扶持资金的50%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8.支持企业引进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和卓越工程师,对企业新获得正(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每人最高0.6万元、0.3万元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9.支持蜀绣从业人员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含蜀绣设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国家级大赛分别给予12万元、10万元、8万元的奖励;省级大赛分别给予8万元、6万元、4万元奖励;市级大赛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四、支持蜀绣宣传展示和文化传承

10.支持在郫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校建设蜀绣展示体验空间,按获得市级扶持资金50%,给予最高5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教育局、区经信局)

11.支持区内中小学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建立蜀绣兴趣培训基地,开展蜀绣兴趣培训项目。(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12.支持实施蜀绣记录工程,建立蜀绣技艺、针法、纹样、织机、作品数字化档案库,对60岁以上(含60岁)的市级及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新开展专项记录且记录成果被聚集区收录或应用,经认定,按获得市级扶持资金的10%给予最高2万元/人的奖励。(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经信局)

13.支持蜀绣集聚地开展蜀绣旅游、研学活动,对年组织游客到基地开展旅游、研学达3000人次及以上的,经认定,按照10元/人次,给予运营主体每年最高1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教育局)

五、附则

14.本政策所涉及的扶持资金由区工业发展资金统筹及保障。

15.本政策中所称的蜀绣产业集聚地、产业园区等是指经成都市认定的蜀绣产业集聚地、产业园区等。

16.本政策适用对象为对郫都区经济有实际、持续贡献的企(事)业单位、机构和个人。

17.本政策中与区级其他支持政策交叉重叠的,同一单位可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国家和省市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8.本政策由区经信局会同区级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各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兑现政策。

19.本政策自2024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涉及人才、教育的政策,与其现有政策有效期一致。

 

 

 成都市郫都区促进蜀绣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郫都区促进蜀绣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奖补支持方向

(一)鼓励蜀绣产业集聚地企业投资建设(新建、改建和装饰装修)蜀绣博物馆、展厅、工作室、陈列馆等公共设施,在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满1个月后,经主管部门认定,按建设投资的50%给予企业建设补贴,单个项目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2.主管部门:区文体旅局,联系电话:028-86553057

3.支持对象:法人企业

4.支持标准:按建设投资的50%给予企业建设补贴,单个项目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为在蜀绣产业集聚地内新建、改建和装饰装修蜀绣博物馆、展厅、工作室、陈列馆等公共设施,并已在区文体旅局备案。

(2)申报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满一个月以上。

6.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详见每年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项目区文体旅局备案同意书。

(4)申报项目实际投入有关的合同、支付凭证、发票、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或专项审计报告。

(5)申报单位承诺书。

(6)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7.申报渠道:线上在“蓉易享”平台申报

(二)对入驻蜀绣产业集聚地开业并经营满1年及以上的蜀绣企业或行业商会,按照最高30元/平方米/月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

1.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2.主管部门:区经信局,联系电话:028-63948004

3.支持对象:法人企业、行业商会

4.支持标准:对入驻蜀绣产业集聚地并经营满1年以上的蜀绣企业或行业商会,按照前3年给予30元/平方米/月、后2年给予15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

5.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所租用的场地位于市文广旅局认定的蜀绣产业集聚地范围内,且用于生产、研发、展示销售蜀绣及与蜀绣相关联的融合类产品。

(2)申报单位包括蜀绣集聚区内统一租用房屋招商且减免租金的企业或行业商会。由行业商会统一招商且减免租金的,在企业经营满1年后,将年度租金补贴给行业商会。由企业个体支付租金的,在经营满1年后,将年度租金补贴给企业个体。

(3)申报单位与出租方签订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协议。

6.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详见每年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与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租金支付凭证。

(4)申报单位承诺书。

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7.申报渠道:线上在“蓉易享”平台申报

(三)支持蜀绣产业集聚地企业聘请行业专家、领军人才等研究蜀绣技艺、针法、纹样,研发蜀绣教材、课件,开展蜀绣技艺数字化传承、培训等,按年度实际投入的80%给予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1.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2.主管部门:区文体旅局,联系电话:028-86553057

3.支持对象:法人企业

4.支持标准:按年度实际投入的80%给予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补贴。

5.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市文广旅局认定的蜀绣产业集聚地范围内运营企业,聚焦研究蜀绣技艺、针法、纹样,研发蜀绣教材、课件,开展蜀绣技艺数字化传承、培训等。

(2)开展蜀绣培训工作,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内容、培养目标,年培训量200人以上且就业转化不低于20人。

6.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详见每年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培训佐证资料(培训方案、授课记录、培训照片、学员签到册等)。

(4)就业转化证明(用工合同或用工协议、6个月以上企业支付薪酬流水和社保证明材料)。

(5)蜀绣针法、纹样、教材、课件等研究成果。

(6)行业专家、领军人才的聘请文件(邀请函、聘请书、支付报酬凭证等证明材料)

(7)用于开展研究蜀绣技艺、针法、纹样,研发蜀绣教材、课件,开展蜀绣技艺数字化传承、培训等方面的有关采购合同、票据、付款凭据及入账凭证等佐证材料或专项审计报告。

(8)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9)申报单位承诺书。

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7.申报渠道:线上在“蓉易享”平台申报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奖补支持方向

(四)对年销售收入达50万元及以上的蜀绣生产企业,按获得市级扶持资金的50%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的区级配套补助。

1.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2.主管部门:区经信局,联系电话:028-63948004

3.支持对象:法人企业

4.支持标准:按获得市级扶持资金的50%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的区级配套补助。

5.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蜀绣产品年销售收入达50万元及以上。

(2)已获得市级扶持资金奖励。

6.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详见每年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年度(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蜀绣产品销售收入的凭证、发票等相关佐证材料。

(4)成都市奖励划款凭证(复印件)。

(5)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6)申报单位承诺书。

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7.申报渠道:线上在“蓉易享”平台申报

(五)国家、省、市工艺美术大师或蜀绣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入驻蜀绣产业园区成立公司满1年及以上,且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销售额5%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2.主管部门:区经信局,联系电话:028-63948004。

3.支持对象:法人企业

4.支持标准:入驻蜀绣产业园区成立公司满1年及以上,且年销售收入首次达200万元及以上,按照销售额5%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

5.申报条件:

(1)入驻蜀绣产业园区成立公司满1年及以上,且年销售收入首次达200万元及以上。

(2)公司为国家、省、市工艺美术大师或蜀绣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独资或控股。

6.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详见每年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年度(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蜀绣产品销售收入的凭证、发票等相关佐证材料。

(4)国家、省、市工艺美术大师或蜀绣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获评文件及相关证书。

(5)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6)申报单位承诺书。

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7.申报渠道:线上在“蓉易享”平台申报

(六)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蜀绣生产企业,按获得市级扶持资金的50%分别给予15万元、25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1.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2.主管部门:区经信局,联系电话:028-63948004

3.支持对象:法人企业

4.支持标准: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蜀绣生产企业,按获得市级扶持资金的50%分别给予15万元、25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5.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蜀绣生产企业。

(2)已获得市级扶持资金奖励。

6.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详见每年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年度(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蜀绣产品销售收入的凭证、发票等相关佐证材料。

(4)成都市奖励划款凭证(复印件)。

(5)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6)申报单位承诺书。

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7.申报渠道:线上在“蓉易享”平台申报。

(七)鼓励蜀绣企业与时尚、旅游、影视、游戏、家居、家装、食品等相关企业跨界融合,推出融入大众生活的蜀绣相关产品,经主管部门认定,按与相关企业结算金额的5%给予蜀绣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1.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2.主管部门:区经信局,联系电话:028-63948004。

3.支持对象:法人企业。

4.支持标准:按与相关企业结算金额的5%给予蜀绣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5.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年度(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成功将蜀绣元素融入相关领域,并实现产品销售的蜀绣企业。

6.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详见每年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与相关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等复印件(验原件)

(4)与相关企业支付费用汇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5)产品成功实现销售的收入凭证、发票、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

(6)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7)申报单位承诺书。

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7.申报渠道:线上在“蓉易享”平台申报

三、支持人才队伍建设奖补支持方向

(八)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首席技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 15 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建设补贴。

1.按照《成都市郫都区建设西部有影响力的人才向往之城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主管部门: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28-87928952

3.支持对象:法人企业

4.支持标准: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首席技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企业 15 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建设补贴。

5.申报条件:

    申报周期内,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首席技师工作室。

6.申报材料:

(1)技能大师工作室或首席技师工作室认定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3)其他证明材料。

(九)对蜀绣产业集聚地新全职引进的国家、省级蜀绣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2.主管部门:区经信局,联系电话:028-63948004。

3.支持对象:新全职引进国家、省级蜀绣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4.支持标准:对新全职引进的国家、省级蜀绣工艺美术大师、蜀绣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5.申报条件:

(1)新引进国家、省级蜀绣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入驻蜀绣产业集聚地,已办理企业营业执照且经营满6个月。

(2)新引进指从郫都区域外引入的国家、省级蜀绣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并在郫都区蜀绣产业集聚地开办蜀绣企业,且在郫都区全职工作。

6.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详见每年申报通知)。

(2)新引入国家、省级蜀绣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提供大师证书,入驻协议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6个月及以上的薪酬支付流水和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

(4)申报个人承诺书。

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7.申报渠道:线上在“蓉易享”平台申报。

(十)对新获评国家、省、市蜀绣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人员,按获得市级扶持资金的50%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

1.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2.主管部门:区经信局,联系电话:028-63948004。

3.扶持对象:新获评的国家、省、市蜀绣工艺美术大师。

4.支持标准:按获得市级扶持资金的50%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

5.申报条件:

(1)申报周期内,新获评的国家、省、市蜀绣工艺美术大师称号,且全职在郫都区工作。

(2)已获得市级扶持资金奖励。

6.申报材料:

(1)新获评国家、省、市蜀绣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正式认定文件或官网公示截图等。

(2)成都市奖励划款凭证(复印件)。

(3)申报个人承诺书。

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7.申报渠道:线上在“蓉易享”平台申报。

(十一)支持企业引进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和卓越工程师,对企业新获得正(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每人最高0.6万元、0.3万元一次性补贴。

1.按照《成都市郫都区建设西部有影响力的人才向往之城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主管部门: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28-87928952

3.支持对象:新获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郫都区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才。

4.支持标准:新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聘用的专业技术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0.6万元的补贴;新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聘用的专业技术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0.3万元的补贴。

5.申报条件:

申报期内新获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郫都区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才。

6.申报材料:

(1)《人才素质提升补贴申请表》

(2)企业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3)申报人资料:人才等次身份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新获得职称证书、职称评审通过文件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存在保险双边协议情况,提供另一方社会保险证明)。

(4)其他证明材料。

(十二)支持蜀绣从业人员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含蜀绣设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国家级大赛分别给予12万元、10万元、8万元的奖励;省级大赛分别给予8万元、6万元、4万元奖励;市级大赛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1.按照《成都市郫都区建设西部有影响力的人才向往之城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主管部门: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28-87928952

3.支持对象: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含蜀绣设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蜀绣从业人员。

4.支持标准:国家级大赛分别给予12万元、10万元、8万元的奖励;省级大赛分别给予8万元、6万元、4万元奖励;市级大赛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5.申报条件:

(1)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含蜀绣设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2)蜀绣从业人员需在郫都区从事蜀绣工作。

6.申报材料:

(1)《技能大赛获奖项目奖励申报表》。

(2)申报人资料: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个人身份证、企业支付薪酬银行流水(连续支付6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社保证明材料(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

(3)企业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4)其他证明材料。

四、支持蜀绣宣传展示和文化传承奖补支持方向

(十三)支持在郫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校建设蜀绣展示体验空间,按获得市级扶持资金50%,给予最高5万元补贴。

1.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2.主管部门:区文体旅局,联系电话:028-86553057

3.支持对象: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

4.支持标准:按获得市级扶持资金50%,给予最高5万元补贴。

5.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郫都区域范围内。

(2)展示体验空间以蜀绣为主题进行建设,空间面积不小于40㎡。

(3)申报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4)已获得市级扶持资金奖励。

6.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详见每年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不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项目建设投入及相关财务凭证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4)成都市奖励划款凭证(复印件)。

(5)申报单位承诺书。

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7.申报渠道:线上在“蓉易享”平台申报

(十四)支持实施蜀绣记录工程,建立蜀绣技艺、针法、纹样、织机、作品数字化档案库,对60岁以上(含60岁)的市级及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新开展专项记录且记录成果被聚集区收录或应用的,经认定,按获得市级扶持资金的10%给予最高2万元/人的奖励。

1.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2.主管部门:区文体旅局,联系电话:028-86553057

3.支持对象:法人企业、个人

4.支持标准:经认定,按获得市级扶持资金的10%给予最高2万元/人的奖励。

5.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实施的蜀绣记录工程已在市文广旅局备案。

(2)记录对象为60岁(含)以上的市级及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不含已完成记录的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3)记录标准达到四川省文旅厅制定的《四川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相关要求,并通过市文广旅局组织专家小组认定。

(4)记录成果纸质件及电子版已送交成都市非遗保护中心入库并取得给予回执。

(5)记录成果被蜀绣产业集聚地收录或应用。

(6)已获得市级扶持资金奖励。

6.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详见每年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不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记录对象《知情同意书》、市文广旅局专家小组认定凭证、成都市非遗保护中心入库回执、蜀绣产业集聚地收录或使用回执等相关佐证材料。

(4)成都市奖励划款凭证(复印件)。

(5)申报单位承诺书。

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7.申报渠道:线上在“蓉易享”平台申报

(十五)支持蜀绣产业集聚地开展蜀绣旅游、研学活动,对年组织游客到基地开展旅游、研学达3000人次及以上的,经认定,按照10元/人次,给予运营主体每年最高10万元补贴。

1.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2.主管部门:区文体旅局,联系电话:028-86553057

3.支持对象:蜀绣产业集聚地运营主体

4.支持标准:对年组织游客到基地开展旅游、研学达3000人次以上的,经认定,按照10元/人次,给予运营主体每年最高10万元补贴。

5.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开展蜀绣旅游、研学活动并在区文体旅局备案。

(2)年度组织游客到基地开展旅游、研学达3000人次及以上。

6.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详见每年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年度(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蜀绣旅游、研学活动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活动时间、场次、人次及相关票据等)。

(4)申报单位承诺书。

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7.申报渠道:线上在“蓉易享”平台申报

五、附则

(十六)本实施细则中所称的蜀绣产业集聚地、产业园区等是指经成都市认定的蜀绣产业集聚地、产业园区。

(十七)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对郫都区经济有实际、持续贡献的企(事)业单位、机构和个人,且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近三年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

(十八)本实施细则中涉及的各项政策条款由相应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实施,开展项目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等工作。按照“谁审定、谁负责”原则,由各主管部门对相应政策条款项目的审定结果负责。项目申报时间原则上在每年上半年,相关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在申报通知(指南)中要求提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申报项目在审核审批流程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拨付。

(十九)本实施细则由区经信局会同区级相关部门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二十)本实施细则中涉及的政策与区级其他支持政策交叉重叠的,同一单位可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国家和省市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相应主管部门有权对本实施细则作相应调整。

(二十一)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涉及人才、教育的政策,与其现有政策有效期一致。

 

名词解释:

1.蜀绣生产企业:指从事蜀绣生产、制作的企业。

2.蜀绣企业:指从事蜀绣研发设计、生产制作、市场推广营销的企业。

3.蜀绣从业人员:指从事蜀绣研发设计、生产制作、装裱、底稿绘制等人员。

4.行业商会:获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开展向会员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并认真执行、规范经营行为,促进行业自律为会员提供相关信息,组织会员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蜀绣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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