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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带动项目申报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4-12-25 | 46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街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成都市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带动项目储备指南> 的通知》(合经处〔2024〕12-57),请符合条件、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按要求提交储备项目建议书及有关佐证材料进行申报,于2025年1月20日前报送至所在街镇。

 

附件:成都市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带动项目储备指南

 

成都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5日 

 

(联系人:骆家兵,028-88463665)

 附件:成都市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带动项目储备指南



成都市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带动项目储备指南

 

一、项目支持方向

聚焦粮油生产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构建形成稳定的联农带农富农利益联结机制为目标,从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中,选取一批经营管理规范、生产技术先进、产品质量过硬、市场口碑良好的,对其改善生产条件、实施孵化培育、开展技术推广、拓展销售渠道等方面予以支持补助。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提升产业带动能力。支持应用先进设施设备和生产技术,推动提升地区主导产业发展规模和质量,通过产业带动周边经营主体和农户集群式发展。如沟渠、作业道路、设施农业建设等;设施棚架(膜)、智能化控制(包括专用变压器)、生产轨道运输、农机维修中心、农机具停放库棚、集约化育苗、机械化育秧、生产水肥药一体化、畜禽水产养殖设备及标准化改造、饲草料加工储存、畜禽粪污及养殖尾水集中处理等生产设施设备;产地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和仓储、冷链物流等设施设备建设;品种改良、农机装备等。

(二)提升就业带动能力。支持延长产业链条,稳步扩大经营规模,通过规模流转承包地和提供就业岗位等方式,带动周边农户持续增收。如产地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和仓储,冷链物流等设施设备建设等。

(三)提升创业带动能力。支持提升孵化培育能力,采取实训操作、理论指导、技术及销售渠道共享等孵化带动方式,为有意向投身农业产业、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户、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提供系统性孵化服务,帮助孵化对象掌握先进生产技术、提升管理水平和市场营销能力,助力走好农业创业“第一步”。

(四)提升销售带动能力。支持通过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价值,包括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产品溯源,注册推广农产品品牌等。拓展销售渠道,通过订单农业、销售渠道共享等方式,帮助周边经营主体和农户改变销售业态落后的现状,增加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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