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相关金融机构设置网络服务专区,推出公益直播、金融机构展示、专属金融产品展示、金融知识宣讲等服务,提升活动影响力和参与度。
六、活动内容
(一)宣传培训。以组织活动为契机,组织金融机构走进集群和园区、贴近企业,开展金融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对有上市意愿的中小企业,可联合各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开展咨询诊断、精准培训。
(二)产品推介。有关部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针对中小企业产业属性,提出针对性融资支持举措、特色化融资产品和服务。加大产品推介,拓宽企业引入金融支持更好发展的思路。
(三)股权融资对接。围绕重点产业链,筛选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广泛吸引各类投资机构、邀请本地区政府引导基金参与对接。建立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中小企业投融资需求发布平台、线上线下路演平台提高企业融资效率。邀请各类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对参加路演企业匹配综合金融服务。
(四)信贷融资对接。选定产业主题,组织金融市集活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采取“摆摊”形式,搭建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面对面交流平台、充分对接平台,批量化服务链上中小企业。结合全国行活动,推进“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更好服务中小企业。区域性股权市场要会同银行、投资机构持续开展路演沙龙、资本市场等对接活动,共同走访企业,联合银行搭建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综合企业数字档案、尽调信息、经营情况、权益登记、估值跟踪等多维度数据,开发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审贷模型和专属信贷产品,支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自主前提下加快“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落地。
(五)保险服务对接。引导保险业金融机构立足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结合企业实际需求以及风险控制要求,尤其是针对企业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各类风险提供多样化保险方案。分产业领域组织开展企业与保险机构的对接活动,帮助企业有效减少因财产损失、研发失败、成果转化不畅等风险带来的经济负担。鼓励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机构发挥海外信息搜集和信用风险管理等专业优势,协助中小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业务。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联合保险机构推广融资类贷款保证保险、科技保险、专利保险等保险产品,为中小企业研发生产等环节提供保障。
(六)并购重组对接。组织有意愿的上市“链主”企业以及相关产业链上有对接资本市场意愿但暂未上市的中小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对接,增强产业链韧性。推动已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实现技术升级,进一步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