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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高新区促进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 发布时间:2024-12-04 | 769 次浏览 | 分享到:

1.2. 多功能运动健身场地

指社会投资建设满足不同人群健身需求的各类健身场地建筑(如:健身房、瑜伽馆、射箭馆等)。

1.3. 专项运动健身场地

指社会投资建设用于开展专项运动(如: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之一)的各类健身场地。

2.开放要求

2.1 申报主体所属体育场地设施在“全民健身日”(每年8月8日)全面免费向公众开放。

2.2 申报主体所属体育场地设施免费开放时长占经营开放时长比例一般不低于20%。

2.3 申报主体所属体育场地设施免费开放时段内,应建有“接纳免费入场(馆)人次台账”。

3.公告公示

3.1 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免费开放或调整免费开放时间,应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发生不可抗力和征用情况除外)

3.2 应在体育场地设施显著位置,向社会公众公示场地设施免费开放时间、预约方式、监督投诉等内容。

4.其他

4.1 该单位在成都市辖区内注册登记成立,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等事故发生和不良诚信记录;

4.2 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纳税信用良好;

4.3 该项目所申报年度内未享受过财政资金、未获得过其他区级财政资金补助;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公益开放备案材料要求

(1)《成都高新区鼓励社会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支持资金备案表》;

(2)申报主体资质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证照复印件等;

(3)申报单位通过信用中国出具的信用报告;

(4)所有电子版材料应清晰、完整、符合要求;

(5)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公益开放申报材料要求

(1)《成都高新区鼓励社会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支持资金申报表》;

(2)申报主体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健身场地面积、健身场地免费开放率、开放时长、赛事活动举办、接纳人次数等相关材料;

(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相关财务报表及纳税证明;

(4)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经属地街道办事处民生服务办公室全年度、不定时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审查,由属地街道办事处民生服务办公室在申报表内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由申报单位扫描上传至“高新通”;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6)所有电子版材料应清晰、完整、符合要求。

(四)申报流程

1.备案

(1)公益开放备案:申报单位于准备公益性开放前填写《成都高新区鼓励社会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支持资金备案表》,前往属地街道办事处盖章备案,备案后、正式公益开放之日起方可享受本政策支持;

(2)登陆企业账号:百度搜索登录“高新通”平台,并进入“政策通”(未注册账号的企业,须先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及“绑定企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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