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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时间:2024-10-30 | 35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相关单位、各有关专家: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提名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提名人选(项目)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为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且连续在川工作时间应不少于5年。

2.被提名为四川省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年龄不超过45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于提名前2年(2022年12月9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提名前2年(2022年12月9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4.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知识产权应归国内单位所有。论文论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所有奖种评审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5.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6.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7.提名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前三完成人须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8.同一成果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9.已两次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经评审未获奖的,如果没有新的重大创新成果和贡献,不再被提名。

10.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经连续两年提名未获奖的,须间隔1年,且有新的贡献方可被再次提名。

11.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被提名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者(含科技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技合作奖)。

12.上两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得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为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候选人。

13.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

14.提名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四川省内注册的单位。

15.提名科技成果转化组专业(学科)组的项目必须由企业牵头实施。

16.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政许可的项目,必须完成批准手续,批准时间需满2年(2022年12月9日前),并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二)公示要求

提名的人选(项目)应进行提名前公示。申报单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申报单位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可在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下载)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人选(项目)方可提名。提名人选(项目)公示情况随提名单位正式公函一并报送至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1.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按照《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材料。

2.专用项目不得通过网络填报。提名材料由申报单位派专人报送至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3.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须选择奖励等级志愿。当所选可接受的奖励等级高于拟授奖等级时,该项目不予授奖。

4.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中的第一完成人承诺书,须由第一完成人亲笔签名后,按要求上传。

5.所有项目完成人和候选人都需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有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把关;无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单位审核把关。省管干部可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核,也可按干部管理权限交有关部门审核。审核意见格式范本见2024年度提名工作手册各奖种提名书。

6.所有候选人都需提交公安部门审核意见。请候选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工作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查询或单位查询结果均有效,查询时段至少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日。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意见由第一完成单位存档备查,第一完成单位根据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意见填写“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完成人情况确认书”,并按照要求上传。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1.各申报单位(专家)要严格对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认真做好提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提交评审。

2.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

四、时间要求

为保障我厅提名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被提名人选(项目)于2024年12月8日18:00完成网络申报,公示情况以正式公函于2024年12月8日前寄送至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纸质提名书按装订要求于2024年12月13日前寄送至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邮寄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

邮政编码:610041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单位须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单位除外),注册成功后再进入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2、对有提名数量限制的科学技术奖,我厅将结合申报情况遴选后提名。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世敏

联系电话:028-85505529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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