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延伸阅读

关于公开征求《彭州市促进文体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彭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彭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发布时间:2024-10-09 | 82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进万企、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系列工作部署,结合企业走访、实地调研掌握企业诉求,不断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实施新型业态提升和文旅消费促进计划,以构建百里画廊打造城乡融合新引擎,激发我市文体旅消费潜力和活力。经彭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文广体旅局牵头起草了《彭州市促进文体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6日

二、反馈意见途径

(一)电子邮箱:627680079@qq.com

(二)联系电话:028-86339000;028-86330044;联系人:杜老师;

(三)通信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1栋湔江大厦13楼彭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产业科。

 

附件:《彭州市促进文体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彭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9日

 

附件

彭州市促进文体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进万企、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系列工作部署,结合企业走访、实地调研掌握企业诉求,不断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实施新型业态提升和文旅消费促进计划,以构建百里画廊打造城乡融合新引擎,激发我市文体旅消费潜力和活力,夯实我市体育产业、音乐产业主要承载地,旅游业协同发展地功能定位,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对首次升规入统和增长性良好的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按我市服务业相关政策给予奖励。对新评定为成都市旅游业、体育产业、音乐产业链链主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企业提质增效

(一)支持优质文体旅企业发展。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确定奖励标准。

(二)鼓励引进高品质酒店。与在《HOTELS》当年公布的排名前20的全球酒店管理公司(集团),签订10年及以上酒店品牌授权(或冠名)合同且正式冠名的国际高端品牌酒店,在品牌引进后,按签约、建成、正常运营分阶段给予不超过1500万元的品牌引入奖励。

三、支持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对在全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培育重点村、先行村,国家A级旅游景区、省级(含)以上旅游度假区、省级(含)以上生态旅游区、省级(含)以上乡村旅游重点乡镇(村)、天府旅游名镇(村)、民宿集聚发展片区内新(改)建旅游停车场、旅游厕所(生态环保示范厕所)、游客服务中心(集散中心)、自驾车营地、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旅游风景廊道、游步道、标识系统、智慧化(数字化)设施设备等,经认定,按照实际投入资金比例10%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四、支持举办体育赛事、文化活动

(一)支持重大体育赛事和文化(创意)艺术活动。经国家、四川省、成都市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或列入彭州市本级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的体育赛事、文化艺术活动,按照层级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的一次性补助,单次活动补助金额不超过办赛成本的50%。

(二)鼓励其他体育和文化艺术活动。对举办或承办省级、成都市、彭州市级体育赛事及文化艺术活动,以市场化运作为主且符合相应条件的,经认定,按省级、成都市、彭州市层级,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补助。

五、支持文体旅行业协会发展

新评定为5A、4A、3A等级的彭州市文体旅行业社会组织,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扶持体育市场主体建设,对承接运动项目并列入上级体育训练基地的体育市场主体,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六、支持文体旅品牌打造

(一)对新评定的国家、省、市级旅游资源品牌(包括但不限于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区、最佳旅游乡村、旅游休闲街区等),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

(二)对新评定的国家、省、市级文化、体育、旅游特色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对获评国家级、省、市级及彭州市级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非国有博物馆获评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对新评定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金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对评定为国家、省、市级及彭州市级的民宿,最高给予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6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取得民宿服务认证证书的民宿,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支持文体旅特色产业发展

(一)鼓励文体旅游特色商品参展。鼓励辖区文体旅企业参加国家、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招商推介、巡展、重点产业展会活动,按布展、运输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补贴。

(二)鼓励文体旅游特色商品参赛参评。经行业主管部门评定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奖励,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一次性奖励。

八、支持文体旅场馆建设

支持社会主体投资,对新(改扩)为文化、体育、艺术类场馆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经认定,按其实际投入资金比例1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九、支持跨区域精品旅游线路开发

支持合作开发成渝、成德眉资精品旅游线路,支持旅行社(分社)串联彭州百里画廊沿线主要景区景点,开发彭州一日游、两日游等旅游线路,并向供应商发布线路产品,年引客入彭达到20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分社),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激励优秀人才培育

(一)对新认定国家级、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社会化培养的运动员代表国家、省、市参加高级别体育比赛并获得奖牌,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输送运动人才进入国家级、省级、市级专业队伍的机构,按照输送人数给予每人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一、附则

本政策措施自2024年 XX月 XX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申报范围为2023年4月24日起发生的事项。本政策措施由市文广体旅局会同相关单位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最新申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平台是集政策查询、政策推送、政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资质认定、政策申报、财税审计、上市辅导、上市审计、融资贷款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贯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小巨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科技中小企业认定、创新中小企业认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业项目申报,发改项目申报,农业项目申报、资本验证、报表审计、项目验收审计、项目申报专项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费预算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审计、清算审计、所得税汇算鉴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绩效评价、上市辅导、IPO财务核算和合规问题诊断、IPO业财一体化规范、新三板年报、创业板年报、IPO年报、融资贷款、融资平台评级、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

      欢迎咨询,平台咨询热线:183-5170-5453,邮箱:1214565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