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延伸阅读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4-04-29 | 3901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专家遴选。遴选评审专家应注重专业、学科平衡,并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专业(学科)评审组中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有1位专家;

2.专家为项目完成人的应当回避;

3.与评审对象或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专家应当回避;

4.省外专家比例原则上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5.专用项目的评审专家需是涉密人员。

(三)评审程序。通用项目评审,由各专业(学科)评审组组长负责评审工作。由主审和副审专家分别介绍项目情况,集体评议。评审专家进入《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省科学技术奖励各类别奖励评价指标,进行独立打分。各专业(学科)评审组按照各等级拟奖推荐指标,根据项目的评审得分高低,依序推荐拟奖候选项目。

专用项目评审,由项目主要完成人进行现场答辩,评审专家集体评议,按照省科学技术奖励各类别奖励评价指标,进行独立打分。评审专家组按照各等级拟奖推荐指标,根据项目的评审得分高低,依序推荐拟奖候选项目。

第五十七条 初评和专业(学科)评审专家数量。专家数量按以下规定确定:项目数量在20项以下的,专家数不少于9人;项目数量在21—40项的,专家数不少于11人;项目数量在41项以上的,专家数不少于13人。

第五十八条 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对专业(学科)评审推荐为一等奖的候选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并向评审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

第五十九条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综合评审。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组织召开项目评审委员会会议,对专业(学科)评审推荐的拟奖候选项目进行评审。

项目评审委员会委员当年度有项目参加综合评审的,该委员不参加本年度评审委员会会议,也不计入应到会人员总数。

第六十条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候选项目评审程序:

(一)评审答辩。评审时,由拟奖候选项目主要完成人进行现场答辩,参加答辩人数不超过3人,答辩时间25分钟,其中汇报15分钟,评委提问10分钟。专用项目汇报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

(二)推荐原则。项目评审委员会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实际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

第六十一条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候选项目评审程序。

由项目评审委员会委员在评审委员会小组会上对专业(学科)评审推荐的二等奖候选项目进行逐项评审,由主审专家介绍情况,无异议,为通过。对有异议的项目经评审委员会小组会讨论,形成意见,由组长提交项目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

最新申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平台是集政策查询、政策推送、政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资质认定、政策申报、财税审计、上市辅导、上市审计、融资贷款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贯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小巨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科技中小企业认定、创新中小企业认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业项目申报,发改项目申报,农业项目申报、资本验证、报表审计、项目验收审计、项目申报专项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费预算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审计、清算审计、所得税汇算鉴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绩效评价、上市辅导、IPO财务核算和合规问题诊断、IPO业财一体化规范、新三板年报、创业板年报、IPO年报、融资贷款、融资平台评级、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

      欢迎咨询,平台咨询热线:183-5170-5453,邮箱:1214565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