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创新创业政策服务平台!  ——让政策更好地引导创新、服务创新
会员专属,享看即看!
当前位置: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关于对《成都高新区加快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 发布时间:2023-10-16 | 923 次浏览: | 分享到:

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方向二:对年度服务区内企业合同金额累计超过1000万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商,按其年度实际服务收入金额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第四章 支持数字文创产业发展

第十四条 支持游戏产品研发上线。对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通过游戏版号、上年度首次正式上线运营的游戏产品,每款产品分别给予游戏研发企业、游戏运营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十五条 鼓励游戏企业发行结算。支持游戏企业进行海外发行测试,对游戏企业上年度在苹果商店、谷歌商城等平台开展公开测试,测试用户数达到5000人(含)以上的,给予每款游戏5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企业在成都高新区设立游戏发行结算中心,上年度新上线运营或新落地结算的游戏产品发行收入每超过5000万元,给予1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第十六条 鼓励优秀文创作品创作运营。对上年度上线首映且备案地在四川省的影视作品,给予第一出品方50万元立项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开展文学、游戏、影视、音乐等文创IP版权授权、交易,上年度版权收入每超过100万元给予5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十七条 支持举办顶尖电竞赛事。对承办国际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额超过1000万元)、顶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额超过500万元)、次级全国电竞职业大赛(总奖金额超过200万元),按照实际支出(除奖金外)的30%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每家企业每年分别最高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第十八条 支持扩展现实、元宇宙和超高清视频新产品研制。鼓励区内企业研制VR/AR终端产品及核心零部件产品、超高清视频采集设备和终端呈现产品等,对上年销售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新产品,按照实际销售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经费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五章 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加快发展

第十九条 支持数字经济示范场景打造。

支持方向一:丰富车载智能系统示范应用场景。有序开放区内道路、街区、园区等作为自动驾驶车辆示范应用场景,开展智慧公交、智能驾驶出租车、智慧环卫、智慧物流、短途接驳等示范应用。对在成都高新区自主投资建设车载智能系统示范应用场景的牵头投资建设企业,根据示范应用场景建成后实际评估效果,经认定,按示范应用场景项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以上内容来自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