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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
门类
奖励
事项
奖项名称
类别
奖励标准
电视剧
首播奖励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综合频道
黄金时段每集20 万元,累计不超过 600
万元
电视剧频道
黄金时段每集10 万元,累计不超过 300
其他频道
每集 5 万元,累计
不超过150 万元
舞台剧
获奖奖励
中央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
“五个一工程”奖
戏剧
400 万元
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文华大奖
文华表演奖
50 万元
中国戏剧奖
梅花奖
曹禺奖
黄金时段每部50 万元,其他时段每部
20 万元
入选中央、国家重点项目
(活动)
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重点扶持剧目
每部 200 万元
入选国家级有评比性质的重大主题创作
每部 100 万元
第十一条 对其他文艺门类项目,在国家部委主题文艺创作工程中入选、在重要文艺奖项中获奖或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力的, 可纳入精品奖励范围,按以下条件和标准予以奖励:
文艺门类
奖励事项
文学作品
图书
200 万元
茅盾文学奖
鲁迅文学奖
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
入选“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
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
5 万元
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
3 万元
入选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组织的重 大主题文学创作工程或重点作品扶持项目
每部 10 万元
转化奖励
文学作品(含网络文学、剧本文学)转化为电视剧并在头部视频网站、卫视及以上公共平台播出,或转化为电影并在全国公映
每部 50 万元
电视纪录片
(专题片)
中央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500 万元
国家广电总局“年度优秀国产纪录片”
100 万元
中国电视金鹰奖
优秀电视纪录片
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
最佳系列纪录片、最佳纪录片
“金熊猫”国际传播奖
最佳纪录片
黄金时段每集20 万元,累计不超过 200 万元;非黄金时段每集 15 万元,累计
纪录片频道
黄金时段每集15 万元,累计不超过 150 万元;非黄金时段每集 10 万元,累计
不超过1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