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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四川省进一步支持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政策来源: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3-07-24 | 49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结合工作实际,科技厅牵头研究起草了《四川省进一步支持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22日,在此期间请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方式:张雪,028-86721352,18980863629,316169896@qq.com。

附件:1.四川省进一步支持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2.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四川省进一步支持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的情况说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24日

附件:


附件1

四川省进一步支持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的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制定如下政策。

一、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企业群体

(一)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三强计划”。构建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梯次培育体系。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凝练创新需求发布榜单,开展科技攻关“揭榜挂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对揭榜项目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对新备案的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鼓励市(州)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补助。

(二)培育制造业优质企业。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对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择优给予企业能力提升重点项目支持;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

(三)促进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提升。推广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国家标准和《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对通过官方贯标认证评价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支出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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