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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四川省进一步支持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政策来源: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3-07-24 | 541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七)支持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对当年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以及在北京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科技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费用补贴;对在“新三板”挂牌的科技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费用补贴;对当年新列入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科技企业,省级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贴。

七、支持企业引进培养科技人才

(十八)支持企业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川企业每培养或新增全职引进一名两院院士、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申报“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等人才计划,对入选人员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对入选团队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十九)支持企业从省内外招引博士后。每年发布四川省博士后招收需求目录,鼓励企业参与博士后招收引荐。鼓励企业创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给予一次性经费资助。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的,给予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国有企业引进博士后科技人才所需薪酬,据实计入当年工资总额,可不作为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八、持续优化企业创新环境

(二十)加强科创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对孵化培育科技企业成效显著、年度评价优秀的孵化载体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对考核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双创示范基地,支持开展创新能力项目建设,每个项目按总投资额的20%、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

(二十一)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支持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活动,对比赛获奖企业和创客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

(二十二)探索深化企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企业参与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参与四川省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行动,推行揭榜制、赛马制、定向委托等科研项目组织方式。支持企业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对科技人才进行分类评价。支持企业采取人才引进双聘制、协议制等方式,灵活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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