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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零碳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机构: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3-09-07 | 1717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附件:零碳券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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