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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都市进一步有力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3-07-13 | 148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委厅〔2023〕48号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进一步有力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成都市进一步有力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7月12日


 

成都市进一步有力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有力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助推全市重点产业建圈强链,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

(一)围绕我市产业建圈强链,聚焦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绿色低碳、大健康等产业生态圈,支持链主企业等建设一批面向社会开放的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小批量试生产等中试平台,按中试平台设备购置费用的30%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商业化运营+财政退坡补贴”建设运营模式,对纳入支持的中试平台按年度服务性收入的30%给予运行补助,连续3年累计给予最高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市)县(分号前为牵头单位,未明确牵头单位的,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优化中试平台建设保障,支持中试平台建设用地实行差异化土地供应价格,支持中试平台建设用地纳入新型科研设计用地管理,自持全部物业的可按规定以不低于基准地价的70%确定挂牌出让起始价。在确保程序不少、内容不缺、标准不降的前提下,构建环评、能评、安评等绿色通道,强化用地、用水、用气、用热、用电、用网等保障。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各区(市)县〕

二、打造成果转化服务生态集聚区

(三)建设成都科创生态岛,建强创新成果展示、创新要素聚集、创新转化服务、新兴产业育成等核心功能,支持展览展示、评估咨询、转化交易、企业孵化、金融服务等服务机构集中入驻,对符合条件的新入驻服务机构给予连续3年不低于50%的场地租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四川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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