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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关于加快会展博览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政策来源:四川天府新区文创和会展局 | 发布机构:四川天府新区文创和会展局 | 发布时间:2023-06-12 | 136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推动四川天府新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有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筑强成都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极核功能,结合新区实际,我局起草制定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关于加快会展博览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

 

征集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19日

征集方式:电子邮箱,27953166@qq.com

联系电话:028-68773310

联系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兴隆湖D区天府英才中心B5栋17楼四川天府新区文创和会展局,邮编:610000

 

四川天府新区文创和会展局

2023年6月12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关于加快会展博览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关于加快会展博览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以下简称: 新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有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筑强成都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极核功 能,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支持对象

(一)在新区专业会展场馆举办的展览、会议;

(二)在新区工商注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纳统的企业;

(三)新区专业会展场馆。

 

第二章 支持举办重大展会活动

 

 

 

第三条 展览项目

(一)对展览面积达到 1 万平方米的专业型展览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 20 万元的基本补贴,展览面积每增加 1万平方米,补贴增加不超过 10 万元,单个展览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 200 万元。对展览面积达到 3 万平方米的消费类展览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 10 万元的基本补贴,展览面积每增加 1 万平方米,补贴增加不超过 10 万元,单个展览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 100 万元。

(二)对境外展商比例达到 20%(含)以上的国际性展览项目,可在本条第(一)项补贴资金的基础上给予 50%的上浮补贴。

(三)对连续举办三届以上(含单、双年隔年举办)的 外来流动展览项目,在三届举办完成后,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对取得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展览项目, 给予 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四条 会议项目

(一)对规模达到 200 人的国际性、国家级、专业型会议,经评审认定后,按照会议场地租赁费用和会议代表入住 新区酒店住宿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单个会议项目 最高补贴不超过 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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