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期兑付补贴资金。针对同一组织年度内享受市级累加补贴额之和超过10万元或大中型同一品目机具超过5台(套)的,提供有效转账凭据后,对市级累加补贴分2期或延期进行兑付。分期或者延期兑付周期内出现违反政策规定的,追回补贴资金,且三年内不得享受财政支农专项支持。
(四)严惩违规。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要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针对出现套补、骗补、虚开发票、倒卖机具、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规惩处力度,情节严重的,取消补贴资格,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在永久性基本农田和粮食功能区从事“非粮化”生产的项目,不得给予任何财政补助。
彭州市2023年成都市级农机购置累加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 信息 | 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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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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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近年来多年平均 农机作业面积 | 亩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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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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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购置的机具信息 | 生产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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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品目 | 机具型号 | 机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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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台 |
村(社区) 意见 | (请备注意见并签名盖章) 2023年 月 日 | 镇(街道)意见 | (请备注意见并签名盖章) 2023年 月 日 |
补贴资金和申请 递交情况 (本栏由市农业农村局业务承办人填写) | 中央补贴资金 | 元 | 申请者递交申请确认签字 | 签名(盖章): 2023年 月 日 |
市级拟补资金 | 元 |
递交申请时间 | 2023年 月 日 时 分 |
市农业 农村局 科室审核意见 | 2023年 月 日 | 市农业 农村局 负责人 审批意见 | 2023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