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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 | 发布机构:四川省农业农村 | 发布时间:2023-05-25 | 1016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农函〔2023〕229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现将《四川省“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15日


四川省“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


为推动四川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的通知》(农办经〔2023〕4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创新辅导服务工作机制,着力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实行辅导员名录库管理制度,鼓励创建服务机构,丰富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公共服务供给,满足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共性需求,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底,每个市(州)选聘80名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达到1600名以上,为1.6万家以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精准辅导服务。鼓励各地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构建由“辅导员+服务中心”组成的基层指导服务体系,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强素质、外强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拓宽选聘范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按组织建设、规范运营、财务会计、市场营销、绿色发展、技术支持等辅导服务工作进行分类,由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指定或者聘任,主要任务是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优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社企对接服务方的经营管理人员,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农技员,农业农村经济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能够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的社团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等,均可纳入辅导员选聘范围。

(二)建立分级选聘机制。省、市、县各级均要根据需求选聘适宜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力争到2025年底,省级培育50名左右省级辅导员,每个市(州)培育20-40名市级辅导员,每个涉农县培育5-30名县级辅导员。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选聘辅导员过程中,要严格选聘程序,明确岗位职责,坚持选聘标准,确保聘任辅导员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相应的履职能力,灵活采取形式对聘任辅导员颁发聘任证书(版式参见附件1)。

(三)实行分级管理。各地要按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规程》,建立健全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辅导员管理机制。按照“谁聘任、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辅导员的管理,明确辅导员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等,将辅导员对口联系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求每个辅导员为10个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供指导服务工作。

(四)纳入统一的辅导员名录库管理。统一使用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建立的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辅导员名录库采取直报方式,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按规定负责收录本地聘任的辅导员信息(见附件2),将信息及时批量导入辅导员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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