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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四川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时间:2023-05-24 | 1342 次浏览: | 分享到:

N〔2023〕—1473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相关单位:

现将《2023年四川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23日


2023年四川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种业市场监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激发种业创新发展活力,提高种业发展质量,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以及种业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和省委一号文件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以推动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以集中整治为抓手,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原则,覆盖品种管理、市场监管、案件查处全链条,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不断提高治理成效,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体有活力、市场运行有秩序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假劣种子明显减少,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品种管理不断优化,品种“身份证”有序建立,品种同质化逐步解决;种业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种子生产经营逐步规范,种子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出现重大农作物种子质量安全事故,种业市场净化成效明显。

(二)细化目标。

省级目标:组织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培训不少于1次;省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对国家级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繁基地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承储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100%;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涉种案件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健全投诉举报渠道,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市级目标:组织对辖区内种业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企业数量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检查反映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市场检查和市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对国家级制种大县、良繁基地及省级农作物种子(苗)基地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县级目标: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加强种业普法宣传,组织对辖区内种业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抽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对被抽查门店备案经营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被检查企业、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率及生产经营品种备案率为100%;达到移送条件的案件,向公安部门移送率为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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