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25年,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建设高标准农田6万亩,制种基地种子生产、烘干、加工等全产业链设施设备配备齐全,现代化制种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的“推进机制”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制种基地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政策制度和工作力量保障,全面统筹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制定具体措施,合力推进落实。各市(州)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指导责任,切实加强实施全过程的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二)压实主体责任,出台含金量高的“支持政策”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制种基地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围绕支持制种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县企共建、制种全程机械化、制种科技推广、基地现代化管理等重点任务,研究出台一批支持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和稳定扩大制种面积的政策措施,积极“走出去”招引并留住优势种子企业,促进优势基地与优势企业紧密结合,确保种子生产基地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规划引领,编制高质量的“行动方案”
各基地县要结合本地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制种基地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方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围绕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统筹安排国家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现代种业发展资金等项目,资金支持环节既要符合各项目的资金投向和管理规定,又要做到建设内容不重复、资金不重叠、功能要互补;要科学布局建设重点,提出分年任务和投资安排,细化建设内容和建设进度,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投资。要依据行动方案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年度建设任务,做到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计划的有效衔接。三年行动方案和2023年实施方案经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后,于5月30日前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四)划定制种区域,落实可追溯的“位置图”
各制种基地县要划定种子生产基地,防止基地“非粮化”,确保制种基地全部在永久基本农田内。要建立县域种子生产基地和制种面积空间数据库,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数据库,以制种村为单元,将种子生产基地和制种区域上图入库,形成“一图一库一册两报告”成果资料,并根据制种基地和制种区域变化情况每年更新图件和数据库。
(五)健全管理体系,制定规范的“基地管理办法”
各制种基地县要配足种子专业人员,配齐设施设备。要研究制定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加强基地规范化、专业化管理,做到制种企业、制种农户(制种合作社或制种大户)等制种主体权利义务清晰,县级部门、镇(乡)、村监管责任明确,生产备案及时准确,日常监管到位,不发生无序纠纷和质量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