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时间:2023-03-14 | 1795 次浏览: | 分享到:


注:所有材料内容均不涉及国家秘密,符合国家保密管理规定要求。

 

二、遗产项目价值描述

 

(一)历史价值(遗产项目的建成年代、发展历程;在中国工业


发展进程或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与特定人物及事件关系等)

 

(二)科技价值(遗产项目在当时社会生产条件下的行业影响力、技术水平等典型特征;推动技术变革、行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性、创新性及独特性;对当时形成崇尚科学技术的人文社会环境的贡献等)

(三)社会价值(遗产项目当时的管理制度及管理模式的主要特点和创新性;对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力;所反映的时代特性和社会风貌;对当时就业或社会福利的贡献和作用;社区或企业对其具有的社会认同和归属感)

(四)艺术价值(遗产项目生产、生活设施与周边环境所构成的工业景观的体量、造型、材质、色彩等工业美学品质;规划、设计、工程对特定时期工业风貌的影响;对工业审美发展的贡献)

三、遗产项目保护利用工作基础

 

(一)遗产项目保存现状(历次维修、改造情况;核心物项的完整程度,重建、修复及保存状况;相关档案记录)

(二)遗产项目管理制度(本地政府、相关部门及申报单位已出台的涉及工业遗产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以及资金、项目支持等情况)

(三)保护利用工作措施及成效(相关工作机制情况;相关保护利用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保护利用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四、遗产项目保护利用规划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5 年内工业遗产项目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目标和任务、工作机制、相关保障措施等。

五、附件图片

 

(一)核心物项

 

纸质版申请书应包含遗产项目核心物项的现状与历史对比照片, 并附保存现状年代信息、物项历史名称和现状名称等说明。

(二)产权证明材料

 

纸质版申请书应包含能证明遗产所有权归属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证明材料

 

纸质版申请书可包含其他证明材料。主要指与遗产项目相关的重要历史文献、书面材料;工业景观、产品、工具、文化活动以及保护利用活动场景,并附文字说明;能证明其价值的所获得的荣誉、奖励、认证、科学研究成果证明以及其他资料。

以上电子版图片需统一编号,jpg 格式,像素不低于 350dpi。

 

六、视频资料(U 盘)

 

为了真实展现遗产项目的整体概况,所包含核心物项的保存现状以及当前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等内容,申请单位还应提交相关音视频资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