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资金监管。财政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各项目承建单位,要建立财务专账或辅助账,保障资金专款专用;要对项目资金支持方向、资金拨付进行严格把关,对审核不严、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发生违规违纪事件地区或单位,取消下一年度资金安排资格,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此指南公开发布后,请于2月9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报送都江堰市供销社。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887113541;地址:都江堰市东虹路128号。
附件:1. 2023年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项目拟建设任务表
2. 申请核准备案材料清单
3. 项目申报书(通用模板)
附件下载:2023年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项目申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