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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都江堰市2023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的公告

政策来源: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02-03 | 69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做好都江堰市2023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2023年都江堰市2023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都江堰市2023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二)主管部门: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内容及标准:坚持突出重点与多元利用,结合都江堰市现有秸秆资源分布、产业布局、实际利用等情况,主要计划从加大推进秸秆肥料化、秸秆饲料化、秸秆基料化、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及技术推广及培训等5个方向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1.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拟在聚源、天马、石羊、蒲阳等镇(街道)农作物主要集中连片和规模种植区,以水稻、小麦、玉米和油菜秸秆直接还田为重点,建设秸秆粉碎翻埋、覆盖、腐熟还田示范基地,推进秸秆机械粉碎翻埋还田、分散堆肥快腐还田等技术。

2.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拟在蒲阳、天马、聚源等具备秸秆饲料化利用基础的镇(街道),鼓励和支持参与秸秆饲料化利用积极性高的经营主体,配备秸秆加工、转运机械,实施秸秆的饲料化利用。

3.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拟在天马镇开展秸秆基料化利用,引导农业企业就地取材,利用秸秆作为食用菌(如姬菇、平菇、双孢菇、草菇、香菇、羊肚菌等)种植基料。

4.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一是支持规模化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在天马、聚源、石羊等农作物主要种植区新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收储点5个,年秸秆收储综合利用达8800吨。二是开展专用机械设备购置补贴,结合我市秸杆综合利用三个主要方向(秸秆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拟对购置秸秆捡拾打捆机、粉碎机、小型运输机械等机械设备等秸秆利用相关机械设备,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购置补贴,提升利用效能。

5.技术推广及培训。拟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宣传视频、设立标识标牌、聘请专家团队开展专题培训或现场指导等多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的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工作,着力解决共性关键技术瓶颈,为统计调查和监测评价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项目建设地点:蒲阳、天马、聚源、石羊。

(五)建设期限:2023年1月至2023年11月。

(六)支持标准及范围:本项目资金总量529万元,采取“补助利用数量、补助设备购置、补助设施建设”的形式,对参与秸秆还田、离田收储、加工利用的市场化服务主体进行补助。支持年度新建或改扩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施项目,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对于以往年度享受过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同级不同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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