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储备,欢迎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参与。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都江堰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产品产地冷链设施建设项目
主管部门: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
建设内容:农产品节能型机械高低温(预冷)、通风贮藏(地窖)库主体设施建设,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供配电等配套设备建设。
建设期限:2023年
补助方式:
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方式,对单个项目的主体实行“双限”补贴。
1.冷藏库主体设施补助范围包含库体、制冷机、材料(B1级)、安装等建设;
2.农产品冷链设施一般以单间库容量50吨、100吨等小吨位多间组合式联体建设为主(中间隔板可为共用,但须加粗钢构),利于提高空间贮藏效率,利于节能和电费开支;
3.建设规模单库容量大于100吨的库体,采用门式钢架结构时,单榀跨度不超过30米,间距不超过8米,采用混凝土框架时,双向跨度不超过8米,如建筑结构已做专项设计则依照设计文件执行;
4.两层以上多层库体,应做建筑专项设计,设计载荷应按实际使用并满足安全要求;
5.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仓储保鲜设施总造价的30% ,配套设施补贴不超过主体工程补助的20%;单个项目补贴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6.项目主体购置的相关设施设备不重复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
7.项目建设严禁使用含氨制冷设备;
8.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仅对新增建设内容补贴,利用材料、基础工程、设施设备等已有建设,及土地、围墙、办公、生活等非生产用建设不纳入补贴和总投资范围;经报备同意的改建项目以升级、淘汰落后的制冷机组为主,按“双限”要求补贴。
备注:实际补助标准以上级正式文件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注册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项目选址符合我市现代农业产业规划,主导产业为水果、蔬菜、生猪(畜禽)、茶叶、道地中药材等具备规模效应的特色优势产业。
(三)申报项目已落实建设资金和项目用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能够形成当年投资工作量。
(四)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
三、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从网上下载并安装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APP,注册登录系统后,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同时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供主体资质、建设用地、资金等佐证材料报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产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