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公开征求《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深化改革创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商务厅 | 发布时间:2023-01-16 | 203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推进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我厅与重庆市商务委共同研究起草了《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深化改革创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因时间紧急,经与重庆市商务委沟通一致,征求意见时间缩短为7日。公众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月29日前反馈四川省商务厅。

    联系电话:028-83227306

    电子邮箱:791616229@qq.com

附件:1.《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深化改革创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2.《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深化改革创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意见建议反馈表

四川省商务厅

2023年1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

深化改革创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推进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协同改革、协同开放、协同创新,为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提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一体化发展理念,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强化目标、领域、政策、产业、机制和时序协同,联动推进贸易投资、物流枢纽、产业发展、开放平台、营商环境5大领域协同改革开放,充分激发川渝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合力打造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典范。

(二)发展目标。2025年,基本建立与国际先进经贸规则接轨的制度型开放体系,培育一批国际区域开放合作平台,打造一批川渝特色的开放产业集群,全方位高水平开放态势形成,国际影响力和区域带动力显著增强,建设成为投资贸易自由便利、经济要素循环畅通、产业集群优势凸显、监管服务优质高效、区域协调发展、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二、高水平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

(一)开展贸易监管模式协同创新。持续推广应用关银一key、不断丰富电子口岸卡金融属性。围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电子信息产业链保税监管业务主线,共同探索综合保税区设备零配件便捷监管模式创新举措。优化集成电路进口料件保税监管模式,深化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一体化布控查验模式扩大试点,推动实施更为便利的货物进出境管理措施。(责任单位:重庆海关、重庆银保监局;成都海关、四川银保监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