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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公开征求《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深化改革创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商务厅 | 发布时间:2023-01-16 | 210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七)共同拓展陆海新通道功能。共同争取西部陆海新通道培育政策,实现运作、规则、品牌三统一。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跨区域综合运营平台,打造面向内陆、融通全球的跨区域(跨境)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境内外集装箱共享体系,共建共享物流基地、海外分拨仓等设施。对接国际公路运输条约(TIR)和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等公路运输规则,积极争取国际直通车牌照或大湄公河次区域(GMS)道路运输许可证。(责任单位:重庆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局;四川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

(八)促进口岸管理一体化。建立完善通关便利、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互认机制,打造要素集聚、功能完善的港航服务体系,推动成都经开区无水港、重庆果园港、泸州港多港联动。共同争取新增口岸开放,共同申报口岸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试点。拓展启运港退税政策适用领域,争取西部陆海新通道和中欧班列(成渝)铁路始发站获批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责任单位:重庆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商务委、重庆海关、重庆市税务局;四川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商务厅、成都海关、四川省税务局)

(九)提升航空通道运行效能。在疫情防控允许条件下,共同争取国际航线开行通程航班,实现国际国内中转航班通程联运、行李直挂。争取开通更多进出境全货机境内续驶段混载航线。推进航空+陆运业务发展,促进现有航线与口岸资源共享互通。(责任单位:重庆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民航重庆监管局;四川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成都海关、民航四川监管局)

(十)健全多式联运服务规则标准。加快多式联运运单等单证的标准化建设,推动陆海空多式联运运单统一。鼓励自贸试验区内市场主体、铁路企业、金融机构开展赋予铁路运输单证物权属性的有益实践探索,扩大铁路运输单证在贸易结算融资业务中的运用。联合探索构建以铁路运输单证为核心的陆上国际贸易规则体系。(责任单位:重庆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银保监局、市商务委、市高法院、重庆铁路办事处;四川省政府口岸物流办、四川银保监局、省商务厅、省法院、中铁成都局集团公司)

四、共同打造高质量开放型产业体系

(十一)创新川渝制造产业合作模式。在示范区探索先进制造产业规划协调机制、支持政策协调机制、利益分享机制,探索建立总部生产基地、园区共建、整体搬迁等多元化产业对接合作模式。(责任单位: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十二)推动汽车产业创新发展。聚焦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关键技术,推动汽车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加强研发攻关,提升两地汽车产业制造研发水平,进一步做大川渝汽车产业集群。(责任单位: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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