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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公开征求《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深化改革创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商务厅 | 发布时间:2023-01-16 | 2104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三)推动数字经济协同发展。共同推动西部数据交易中心和西部数字资产交易中心建设,健全数据资源产权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共同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优化数据中心布局,加快推进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建设,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提升中新(重庆)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成都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覆盖范围和服务能级。(责任单位:重庆市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中新项目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大数据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

(十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聚焦新药研发、数字医疗器械、前沿生命科学技术等方向,构建符合重大临床需求与市场需求的生物医药关键核心领域创新链产业链。推动重庆软件园与成都天府软件园深度合作,打造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和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加快发展研发设计、科技金融、技术转移、检验检测、孵化载体等科技服务,高水平打造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责任单位: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十五)推进区域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在担保、不良资产处置、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等领域跨区域合作。构建统一信贷市场,推进信贷资源跨区域配置。聚焦抵质押登记、托管交易、征信评级、数据管理等环节,推进金融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支持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成渝分支机构依法在成渝地区开展跨区域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合作。争取开展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跨区域批量收购不良资产试点。(责任单位:重庆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四川证监局)

(十六)培育国际消费业态。支持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地区增设市内免税店、口岸免税店,便利国际消费。推动在示范区内建设全球商品会员超市、跨境电商保税零售中心。支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在示范区内设立全球总部、区域性总部和采购中心、结算中心、运营中心等功能性总部。支持打造国际会展名城” “国际会展之都,积极承接国际组织、国家部委主办的以促进国际合作为主题的高端会展活动。(责任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四川省商务厅)

五、联动建设高能级开放平台

(十七)支持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发挥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辐射效应,复制推广国家和两省市制度创新成果,比照自贸试验区承接更多省市管理权限。支持四川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联动创新发展联盟、川南渝西自贸协同改革联动创新联盟发展。(责任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四川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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