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雅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雅安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雅安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2-11-10 | 774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保障科技计划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精神,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7〕5号)要求,参照《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川科政〔2022〕4号),我局制定了《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雅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10日



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职责

 

第三章  科技项目计划类别

 

第四章  项目申报与立项

 

第五章  项目实施与过程管理

 

第六章  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

 

第七章  监督与保障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雅安市科技计划的顺利实施,实现科学、规范、高效、公平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科政〔2022〕4号)的要求,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是根据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设立,由市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资助,重点资助为增强我市科技力量建设、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全社会创新创造等开展的基础研究、科技攻关、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等科技创新活动。

第三条  雅安市科技计划按照计划、专项、项目分层次管理。计划主要分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含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三大类计划;专项为四川农业大学科技合作专项;项目是雅安市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分为普通项目和直补项目。普通项目为通过前补助方式支持的项目。直补项目为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划拨或通过后补助方式支持的项目,无需签订任务书和组织验收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