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龙府函〔2020〕252号文件同时废止。本实施办法有效期两年。本实施办法实施期间,若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修改的,以新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