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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流区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全力稳增长的15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双流区发改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双流区发改局 | 发布时间:2022-10-20 | 2026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区发改局牵头起草了《双流区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全力稳增长的15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因情况比较紧急,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30日,如有意见建议,可向区发改局反馈。



    联系人:陈鑫  028-85735138
    邮箱:412210234@qq.com

附件下载:双流区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全力稳增长的15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双流区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全力稳增长的15条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围绕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针对“8·25”疫情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冲击,积极为全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发展信心,促进经济持续恢复,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一)落实退税减税缓税政策

落实税费延期申报、延期缴纳政策,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确有困难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满足延期缴纳税款情形的可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着力减轻中小微企业税费负担,严格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到2022年12月31日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二)减免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

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国有资产租金减免政策,对2022年合规承租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房产、土地、摊位、广告位等国有资产的非国有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租金减免。(责任单位:区国资金融局)

二、推动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三)鼓励支柱企业稳定基本面

鼓励2021年产值占全区工业总产值10%以上的重点企业带头稳住工业经济基本盘,企业第四季度产值超过前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同期平均值15%(含)以上,第四季度净增部分按照每1000万元产值对应1万元奖励的标准,给予企业主要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备注:本条为自主制定政策】

(四)鼓励骨干企业奋力冲刺

对2022年第四季度积极排产的规上工业企业,按产值规模进行分档,根据产值增长情况进行奖励:

1.2022年全年产值100亿元(含)以上,且2022年第四季度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第四季度净增部分按照每1000万元产值对应1万元奖励的标准,给予企业主要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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