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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流区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全力稳增长的15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双流区发改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双流区发改局 | 发布时间:2022-10-20 | 2076 次浏览: | 分享到:

【备注:本条为自主制定政策】

(九)释放市民消费潜力

联合零售、餐饮、住宿、文娱行业企业,通过公开渠道,在10—12月推出4批次累计1500万元“空港欢乐购”消费券;引导企业让利促销,与政府消费券形成叠加效应,强力促消费稳增长。(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十)支持开展特色文旅活动

在符合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条件下,支持在库规上(限上)文体旅游业企业开展特色鲜明、文化体验性强、社会效益好的民俗文化、音乐演艺、休闲体验等文旅活动,营造文旅消费场景,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对2022年全年举办活动总经费投入200万元以上且举办活动场(次)100场(次)以上、单次参与人数不低于50人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

【备注:本条为自主制定政策】

五、积极稳定就业

(十一)鼓励市场主体吸纳就业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重点工业企业输送劳动者,且劳动者在相应企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发放职业介绍服务补助;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或中小微企业吸纳已登记的灵活从业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十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2022年9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新吸纳成都市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个月的双流区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与成都市其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六、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

(十三)帮助企业提升疫情防控水平

加强对企业开展疫情防控指导,落实企业防控要求,帮助企业动态优化防控策略。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核酸检测能力,推进步行15分钟核酸“采样圈”建设,科学就近设置便企核酸采样点。(责任单位:区卫健局、行业牵头单位)

(十四)坚持企业首席代表服务机制

落实好首席代表服务制度,按照“一项不漏、一包到底”的工作要求,精准高效履行好总协调责任,实现对规模以下、限额以下企业和“五小门店”等市场主体服务全覆盖,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办事“一点切入”、诉求“一站到位”。(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级相关责任单位)

【备注:本条为自主制定政策】

(十五)完善政务服务机制

区级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审核认定、申报受理、资金拨付等兑现落实准备工作,确保对市场主体的减税降费和资金奖补及时兑现、应兑尽兑。完善助企惠企政策措施咨询申报、反馈查询、投诉处理专项通道,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立即受理、及时审核、按时兑现;非实质性申请材料不全的,采取“容缺受理”“以函代证”方式办理。扩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报即享”范围,进一步提高政策兑现时效。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行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制度。(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级相关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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