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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崇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征求《关于做强产业建圈强链人才支撑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崇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崇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10-17 | 2681 次浏览: | 分享到:

11.在全球排前200名的高校、国内双一流高校获评教授或研究员职称,且在崇州市创办企业的人才(个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

(三)创意设计类

12.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13.德国IF设计金奖、德国红点至尊奖、美国IDEA奖金奖、日本G-MARK奖特别奖获得者。

(四)农业经济类:

14.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中国农学会“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一等奖、贡献奖和合作奖第一完成人。

15.为崇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年度销售收入5%以上且年度研发经费投入500万元以上或年产值2亿元以上的现代农业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五)旅游管理类

16.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执行主任及以上职务人才;国际酒店品牌管理公司大区级总部高管。

三、III类(特级人才)

(一)综合类:

1.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千人计划”人选;“成都人才计划”人选;享受四川省或成都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成都发展卓越人才奖”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2.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3.四川杰出人才奖,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四川省技术能手。

4.近三年获得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颁发的其他人才表彰奖励、人才计划称号,经认定单位研究并报市委人才办审定的人才。

(二)经营管理类

5.曾在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新经济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央企及境内外上市企业、细分领域排名前20强企业担任高级副总裁及以上级别高管、首席技术官(技术带头人)、首席运营官或同等级别的,且在崇州市创办企业的人才(个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

6.经成都市认定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或总部企业并在崇州市实际落地的企业高管(副总经理及以上、首席技术官(技术带头人)、首席运营官或同等级别的人才,每个企业不超过5名,下同)。

7.在崇州市经成都市认定的独角兽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总部在崇州的上市(不含新三板)科技创新企业高管。

8.近三年在崇州市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年度销售收入达到一定规模(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创新产品的研发或管理人员(每项产品限报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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