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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对《关于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2-08-30 | 3249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结合《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川市监发〔2021〕42号)和《中共成都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成委农领发〔2022〕8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地理标志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的作用,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在2022年9月30日前,公众可以填写发送《意见反馈表》(附件2)到电子邮件(cdzscqjg@163.com)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1.关于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9日

附件1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结合《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川市监发〔2021〕42号)和《中共成都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成委农领发〔2022〕8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地理标志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的作用,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大力推进地理标志兴农、护农,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水平和运用效能,培育一批地理标志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民富裕富足,助力成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赋能行动,大力推进成都市地理标志工作,打造地理标志精品,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促进相关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和品牌化发展,持续提升地理标志使用效能,打造区域品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运用能力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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