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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对《关于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2-08-30 | 330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工作任务

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工作部署,大力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提升地理标志的运用效益和品牌影响力,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一)加强统筹协调,坚持高效能推动。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地理标志多部门保护和运用联合管理机制,形成部门协同、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统筹推进局面。围绕挖掘培育、质量管控、价值提升、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制定地理标志产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健全政府部门与产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间的有效联动机制。

(二)突出示范引领,坚持高标准服务。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在政策和资源方面的持续支持,建立健全质量基础体系、信用体系、协同监管体系、执法维权体系、宣传推介体系,全面提升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水平。推行“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模式,推动地理标志与经贸、文化、旅游等产业的融合发展,进一步发挥示范区的引领作用。鼓励建立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跟进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龙头企业与院校合作,建立专家大院等科技创新转化平台,研发深加工产品和高附加值衍生产品,促进全产业链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三)构建区域品牌,坚持高质量发展。构建以地理标志品牌为核心,企业商标为主体的特色发展体系,培育一批品质优越、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有较高知名度的地理标志品牌。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指导企业提升商标知名度,鼓励企业积极申请并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打造一批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地理标志名牌企业。

(四)夯实管理基础,坚持高水平保护。联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运用工作,同谋划、同推进,有效提升地理标志产品协调保护力度。探索建立对易侵权地理标志产品防伪保护体系,制定符合产品特色和产业特点的保护办法,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制度,维护地理标志权益人权利。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监督检查,强化企业地理标志产地质量管控,指导企业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五)加强维权援助,坚持高效率服务。建立健全地理标志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利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点),对接各类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结合纠纷多元解决、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加强地理标志维权援助工作;加强海外地理标志纠纷应对指导,强化海外地理标志纠纷预警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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