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德阳市“科创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2-08-03 | 181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四川省“十四五”科技金融发展规划》,落实市委八届十五次全会和抓“六稳”、促“六保”政策要求,为解决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融资困难,我局拟定了《德阳市“科创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2年9月2日,请于2022年9月2日18:00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德阳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王丽玮

联系电话:0838-2503079;电子邮箱:379535748@qq.com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3日

附件:《德阳市“科创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德阳市“科创贷”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五次全会精神,推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切实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瓶颈,助力我市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决定开展德阳“科创贷”试点工作,建立政银保联动授信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长期集合信贷机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生的信用贷款损失风险进行分担,对其融资成本进行补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结合四川省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强化政银企联动配合,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资源向创新创业领域配置,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风险分担”、政府和企业“成本分担”的“双分担”模式,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困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二)基本原则

1.支持主体原则。立足解决科技型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鼓励银行与各类投融资机构加强合作,优化授信模式、创新金融产品,拓展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2.财政引导原则。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建立市、区(县)财政共同投入、成本补助共担机制,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投入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3.统筹协调原则。完善科技、财政、金融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科技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整体推进工作格局。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德阳市“科创贷”资金放贷规模不低于4亿元,合作金融机构达5家以上,服务科技型企业200家以上。

三、支持对象和资金规模

(一)支持对象

德阳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文件要求,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上注册,获得近三年度评价入库登记编号,并且企业在申报时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相关条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要求,通过国家科技部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通过《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中小企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