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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批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 发布机构: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2-07-26 | 2111 次浏览: | 分享到:

4.人才服务。引进一批海外文化和旅游产业人才,联系、结交一批海外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军人才,通过开展培训、论坛等活动,为本地区文化和旅游贸易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

5.渠道拓展。与国内外知名企业、行业协会、文化和旅游机构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整合各类资源开拓海外市场。积极举办国内外贸易促进活动,组织文化和旅游企业参加海内外重点展会。跟踪本地文化和旅游企业在境外投资或合作项目情况,服务有实力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开展海外投资与合作。

6.服务规范。推动服务标准化建设,编制服务手册,提供菜单式便捷服务。定期举办政策辅导、讲堂等活动,提供信息定制和推送服务。建设“一站式”集成服务平台,为文化和旅游企业提供政策落地、市场信息、法律服务、金融保险、融资担保以及海关、税务、外汇、翻译、物流等综合配套服务。

7.服务创新。探索建设海外文化和旅游贸易促进中心、境外文化和旅游贸易合作区、海外仓等贸易服务平台,积极打造中外合作孵化平台。准确把握国际新业态和新消费趋势,为文化和旅游贸易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

(二)运营管理

1.基础设施。建设适合文化和旅游企业办公的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和绿色低碳的发展环境。为文化和旅游企业举办活动、展览展示、洽谈合作等提供公共服务空间。

2.管理能力。运营主体经营状况良好,有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尤其是涉外经营管理能力强的团队,能够很好承担基地建设发展和管理职责。

3.运营制度。运营主体制定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外事等相关规定,建立文化和旅游贸易运行监测体系,按时按要求报送基地建设发展情况和重点企业情况。

(三)保障体系

1.组织保障。建设主体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基地建设领导工作小组,建立常态化的工作协调机制,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基地建设工作。

2.政策保障。所在地省、市级人民政府出台并落实支持基地发展的扶持政策,为基地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并能将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政策在文化和旅游贸易领域有效应用。帮助企业用好文化和旅游领域产业、贸易、投资等方面优惠政策。

3.发展规划。建设主体按照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标准等有关要求,结合基地发展实际,科学制定并有效落实基地建设发展规划。

(四)多元协同

1.部门协同。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联系机制,及时了解反馈企业困难和诉求。加强与海关、外汇、金融等相关部门和机构沟通协调,共同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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