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批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 发布机构: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2-07-26 | 2117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申报文件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应指导申报主体结合《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工作指南(2022)》(附件1)和《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申报材料要求》(附件3),填写《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申报表》(附件2),并编制《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规划(或方案)》。 

  五、工作程序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基地申报材料的审核推荐工作,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推荐申请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指定地址。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商务部通过集中辅导、合规性审查、基础评价、答辩评审、实地考察等环节和程序,确定基地命名名单。原文化部命名的上海、北京、深圳3家基地,适用复核程序,直接进入实地考察程序,与新命名名单一同公布。 

  六、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 李泽轩 

  电话:010-59881575 

  商务部服贸司 钱恩奎 

  电话:010-65197352 

  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45号兴发大厦702室 

  联系人:高国丽  

  联系方式:15710028079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2022年7月15日 

附件:

1. 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工作指南(2022).docx
2. 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申报表.docx
3. 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申报材料要求.docx



附件1

 

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工作指南(2022)

 

自2011年起,原文化部先后批准命名了上海、北京、深圳3家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经过十余年探索,在推动对外开放政策落地、建立产业国际合作渠道、完善综合配套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决策部署,推进文化和旅游贸易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商务部决定加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部省(市)合作,建设文化和旅游领域特色服务平台,开拓海外文化和旅游市场,培育文化和旅游企业参与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推动文化和旅游贸易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