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保险公司以及用户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负主体责任且主动接受监督。补贴申请表的真实性声明一栏,需对应签字盖章确认。
三、按时做好推荐上报7月22日前,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通知要求的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和审核推荐文件统一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汽车与重大装备科。
联系人:刘莉、甘志强,电 话:028-26110867
邮 箱:1096248795@qq.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险补偿机制试点申报的通知》(川经信装备〔2022〕135号)
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5日
附件
附件1
2022年度四川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
保费补贴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附件3)、初审意见表(附件4或附件5需装订进申报材料内)、汇总表(附件2)及有关证明材料,申请表应为加盖有效印章的原件,汇总表应加盖申报单位有效印章,有关证明材料应为原件或加盖申报单位有效印章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随附PDF格式扫描电子版(其中,申请表加附WORD格式电子版,汇总表加附Excel版)。具体证明材料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制造方和最终用户方签订的正规合同复印件、销售发票复印件;其中销售合同中应包括产品购买方、除去安装、调试、运输等费用之外的产品价值、合同签订时间、质保期限、产品交付时间、买卖双方盖章页等信息,外文合同还须提供关键信息页翻译,外币交易项目须提供参考汇率;
3.保单及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4.用户接收证明;
5.产品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涉及多个单位的,应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
6.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或用户认可的其他质量检测报告;
7.本领域国家一级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查新报告;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9.产品彩色照片三张(不同角度拍摄);
10.投保产品属于补助范围内证明材料及企业承诺;
11.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的承诺函;
12.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屏);
13.项目理赔情况;
14.之前补偿年度的保单及支付保费的全部资金往来证明;
15.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证明材料。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