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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2-05-27 | 2295 次浏览: | 分享到:

泸经信企业〔2022〕125号

各区(县)、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企业〔2022〕86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2〕101号)精神,决定启动泸州市2022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征集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专项资金安排遵循“规划引领、突出重点、体现差异、强化绩效”的原则,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以中小企业培育发展为核心,持续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关键环节,不断增强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提供支撑。

二、支持方向

2022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提升发展能力。

(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载体建设类项目。支持市级中小企业重点服务机构、市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级及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实施的增添服务设施设备、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的建设项目。

2.综合服务类项目。支持市级中小企业重点服务机构、市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级及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实施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疫情防控、信息咨询、投资融资、知识产权、财会税务、法律咨询、人才培育、市场开拓、数字化赋能、创新创业、工业设计、管理咨询等服务项目。

3.奖励类项目。支持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争创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支持获得“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

(二)提升发展能力。

1.支持专精特新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等领域“补短板”和国产替代产品的研发制造;支持中小企业围绕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研制生产具有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的产品;创建专精特新企业,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支持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传统生产工艺和设备改造升级,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开展重点企业全方位诊断,提升管理素质和水平;支持提升产品质量,实施品牌培育推广。实施中小企业“育苗壮干”梯度培育工程,支持中小企业扩大生产和提高市场占有率,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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