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机动车车容车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2-02-22 | 257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机动车车容车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14日


成都市机动车车容车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治理当前部分机动车车容车貌(以下简称车容车貌)不整洁、严重脏污等问题,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强行业监管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配套设施为重点,建立车容车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推进车容车貌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全市机动车常态化保持洁净容貌,助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成都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成都市机动车清洗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治理车容车貌。  
2.坚持联动治理。坚持条块结合、市区联动、部门联合,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社会动员,通过行业自律、信用评价等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坚持源头治理。整治车容车貌不洁等突出问题的同时,加强物流运输、环卫作业等企业的行业管理,积极规划设置普惠制及货物运输车辆清洗站(点)。  
4.坚持常态治理。建立健全管理规范制度、法规标准体系,推进车容车貌综合治理成果常态长效。  
(三)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车容车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在出入城主干道、加油(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停车场等区域合理设置机动车清洗站(点);车容车貌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加快形成。2022年7月,实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车容车貌自查标准、保洁作业规范及车辆清洗规范等相关制度更加完善,达标率实现90%以上;货物运输车、公共客运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垃圾运输专用汽车、工程作业车等营运、工程车辆整洁率达到90%以上。2023年底,货物运输车、公共客运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垃圾运输专用汽车、工程作业车等营运、工程车辆所属企业、驾驶员、车主普遍养成车辆清洗意识,常态化保持车辆干净整洁。  
二、治理重点  
重点治理车容车貌五大乱象:  
1.建筑垃圾运输车、砂石车、混凝土运输车车身脏污、带泥出门、“抛、冒、滴、漏、撒、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