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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机动车车容车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2-02-22 | 2622 次浏览: | 分享到:


3.强化公众监督,依托“蓉e行”平台鼓励市民举报“脏车”,建立举报信息抄告制度,将市民举报的“脏车”信息,抄告市级有关部门分类进行处置,督促相关企业(单位)、个人及时整改,严格查处问题突出的违规企业(车辆)。[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城管委;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实施主体: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4.强化典型曝光,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官网等渠道曝光“脏车”违规典型案件。[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实施主体: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5.定期更新“天府市民云”服务平台中机动车清洗站信息,引导相关地图软件规范发布机动车清洗站信息,为市民查找洗车服务提供便利。[牵头部门:市网络理政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实施主体: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统筹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应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车容车貌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车容车貌综合治理统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影响车容车貌治理的普遍性、长期性、政策性问题。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要统筹部署、系统推进、落实责任。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协调联动,通过执法查处、督促检查、行业自律等方式多措并举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年度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政府部门要加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判定依据、处罚标准和责任机制等,确保可操作可实施;强化任务落实到位,针对垃圾运输车、物流运输车、工程机械车等重点车辆,加强车辆检查和联合执法,督促责任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车容车貌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货物运输车等车辆清洗站的规划建设,进一步优化布局,满足实际需求。加快完善车容车貌综合治理法规标准体系,建立确保法规标准制度全面实施的有效机制,实现车容车貌综合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本方案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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