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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支持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政策来源:成都市简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9-18 | 2208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七条 支持发展智慧农业。支持生产经营主体与我市惠农中心对接,对新建生产智能化控制管理中心、物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等农业信息化设施设备,并将生产、经营相关数据按要求接入惠农中心的生产经营主体,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建成投产后,按照其农业信息化建设投资总额的 3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生产经营主体补助不超过 50 万元。

第八条 支持功能农产品研发推广。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功能性农产品研发推广。每研发一个功能性农产品并获得省级以上部门和机构认证的,根据功能农产品推广种植面积(100 亩以上),按照 1000 元/亩的补助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补助。单个生产经营主体补助不超过 50 万元。

第三章 现代农业生产


产业提质增效类


第九条 支持粮食规模化生产。对在全市连片种植水稻、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 50 亩及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经申报、验收合格后按照 200 元/亩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财政补助。

第十条 鼓励规模发展粮经复合模式。在符合产业规划和耕地利用优先顺序原则的前提下,鼓励“稻(玉米)-菜”、“稻(玉米)-莓”、“麦-瓜”粮经复合种植模式,在保证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基础上,连片种植蔬菜、草莓、果用瓜 50 亩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经申报、验收合格后按照 200 元/亩的标准一次性给予本级财政补助,单个生产经营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 20 万元。

第十一条 支持简州大耳羊标准化场建设。对经批准新建标准化养殖场的生产经营主体,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建成投产后, 每个养殖单元(存栏 300 只,以圈舍墙体为界,面积 1000 平方米)补贴 30 万元,单个生产经营主体补助不超过 200 万元。第十二条    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土地流转区域符合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环线(北环线)总体规划,并符合相关农田建设项目政策和规划要求的,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在项目规划区范围内优先布局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十三条 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对评定的简阳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给予一次性补助,五星级补助 500 万元,四星级补助300 万元,三星级补助 100 万元,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农业园区建设,并按照农业项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成都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主体,分别给予8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经营性净收入 50万元以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 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经营性净收入 100 万元以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大耳羊核心育种场的生产经营主体,分别给予 80 万元、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创建的国家级标准化大耳羊养殖场的生产经营主体,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建成投产后,给予 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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