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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4年3月1日】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9-02-02 | 2739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办法除已明确由市级专项资金奖补的措施外,其余相关奖补措施均由各县(区)、市直园区具体组织实施。本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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